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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2017年3月份受理消费者申诉投诉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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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3月1日至3月31日,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 5件,其中:州局12315指挥中心转入3件,来人2件,办结5件,办结率100%。本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20元。现将申诉投诉行业分布以及申诉性质通报如下:
一、从被申诉行业分析
(一)家用电子电器类3件,占申诉率的60%。(1)消费者投诉称去年10月购买价值690元的1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储空间不足、无法上网、无法阅读手机报,要求经销商维修未果,请工商部门给予处理,经调解经销商同意将手机送到厂家维修;(2)消费者称今年1月3日在象城百大购得一台洗衣机,使用后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退换,经销商不予退换,请求工商局给予解决,经调解经销商给予维修;(3)申诉人称201x年2月在x安瑞公司购卖一辆“吉(本文来自www.2xuewang.com,转载请注明)利金钢”牌轿车,因挡风玻璃开裂,要求更换一辆车,经销商不同意,请工商部门帮调解。经调解协商经销商同意更换挡风玻璃。
(二)服务类1件,占申诉率的20%。消费者于3月14日,在x县车源汽车美容装饰部做车内座椅真皮清洁时,因汽车美容装饰部处理不当,导致车辆电子设备潮湿短路,车辆无法启动,需由昆明专卖店技术人员救急维修,费用达6398元,被诉人拒绝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接到投诉后,平原分会调解人员经过3天的调查调解,于3月18日使双方达成了汽车美容装饰部承担修理费3398元,申诉人承担3000元的一致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三)其它商品类1件,占申诉率20%。消费者称3月20日到象城农贸市场卖了一只价值20元的烤鸭,发现鸭子肚子里有虫子,请工商部门给予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经营者退还20元,并支付200元体检费。
二、从申诉性质分析
(一)商品质量问题3件,占申诉率60%。主要反映手机、汽车、洗衣机存在质量问题。
(二)服务方面问题1件,占申诉率20%。主要是在汽车清洁时,由于服务人员处理不当,导致汽车电子设备潮湿短路,车辆无法启动的问题。
(三)其它消费问题1件,占申诉率20%。主要是反映熟食存在卫生质量问题。

                            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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