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为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的先期宣传、培训和准备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秘〔201x〕48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抓好宣传
(一)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市劳动保障局将会同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于4月份在主要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人大、政协、政府等领导同志参加,集中宣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它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及广大劳动者的咨询。
(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迅速传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和广大劳动者中,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提倡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4月份,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知识竞赛,将竞赛题登载在《日报》,并设立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推动三部法律的宣传贯彻实施。
(三)市劳动保障局印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单行本10000本,宣传材料10000份,向用人单位、有关部门和劳动者发放。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修订《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和《劳动争议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书》等提示性文书,全面清理规范劳动争议仲裁相关规定;清理废止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三、组织好学习培训
(一)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特别是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的学习培训,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精神实质。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系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立法原则和关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各项规定。市劳动保障局确定由仲裁科和政策法规科为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牵头部门,自3月上旬开始,每周三下午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先学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然后按计划逐步分章节学习,并请有关专家作辅导。
(二)积极参加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讲座、培训班,而后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于4月份举办由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会干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培训班。重点讲解、座谈讨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不同点,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突破几大亮点。熟悉和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调解及仲裁受案范围、申请时效、裁决程序、办案时限等方面的规定,提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工劳管理人员、工会干部业务水平,增强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指导县、区搞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培训学习。今年4月底前,各县、区都要举办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参加的《劳动争议(www.2xuewang.com)调解仲裁法》培训班。结合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逐步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指导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提高县、区仲裁员处理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正式实施打好基础。
www.2xuewang.com 四、几点要求(一)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对县区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不符合或者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或废止。妥善处理好现行规定、制度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衔接。在此基础上,重点针对法律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新规定,特别是针对受案范围、申请时效、裁决程序、办案时限等方面的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立案、调解、审理以及证据、监督和纠错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劳动争议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二)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各县、区要以这部法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大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并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新要求和劳动争议工作发展趋势,切实解决好办事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同时,要在稳定现有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设,根据案件处理的实际需要,合理配备办案人员,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确保人员队伍稳定
各县、区要在稳定现有仲裁员、调解员队伍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增配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将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吸收到劳动争议处理队伍中来。要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注意了解掌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四)进一步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
各县、区劳动保障、工会、经委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成立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秘书长为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科、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经委企业改革指导科、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市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宣传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本文来源www.2xuewang.com,转载请注明!www.2xuewang.com
,印发《市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方案》的通知tag: 情况通报,检查情况通报,情况通报范文,情况通报格式,汇报体会 - 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