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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伊春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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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伊春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发改委、省经委、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x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黑质技监联发[201x]174号),为保证“201x年伊春市质量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决策、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实施“生态立市、工业兴市”战略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以实施质量振兴为重点,动员引导全市人民积极投入到质量月活动中来,引导鼓励全市企业“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二、活动主题
201x年质量月活动主题为: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副题为: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三、时间和步骤
(一)时间安排:从201x年8月25日起至9月末结束。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8月25日—8月31日):制定辖区质量月活动方案,部署工作,启动质量月活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5日):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对质量月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活动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开展201x年全国质量月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201x年9月1日,结合《质量法》宣传日,以“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创建平安伊春活动,以“质量·品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主线,宣传《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和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采取“送法到企业”、将《条例》内容在报纸上刊载等形式,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宣贯活动;三是开展消费者维权活动,采取设立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接待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倡导维权,提高消费者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新闻媒体协助配合)。
(二)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周”活动。在质量月第3周(9月19日至25日),以“食品安全”为主题,采取质量安全知识讲座、设立咨询服务台、开通服务热线电话等形式,开展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市场准入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大联展,重点展示我市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原产地标识产品和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等地方特色产品,提高知名度,引导公众安全消费(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局落实,宣传部、团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协助配合)。
(三)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简报以及机关内部传媒等多种手段,举办新闻视点、林城你早、质量在线、即时新闻、专栏等活动,以企业为主体,介绍企业质量管理经验、推广质量管理成果,重点宣传我市企业近几年来,不畏危困、艰苦创业、奋发崛起的无畏精神和敢为人先、勇创品牌的时代风采;宣传推广成功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发展自主品牌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我市名优新特产品,引导正确的消费导向;宣传市政府“工业立市、生态立市”决策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转变职能,在为经济发展服务、营造优良环境、宏观决策调控、构建和谐社会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卓越成绩;宣传报导质量月活动情况(宣传部、团委、经委、中小企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组织落实)。
(四)开展“产品质量放心承诺”系列活动。一是以“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请质量管理奖申报企业、新老名牌企业、全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联合向全社会发出《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全市名优企业产品质量放心承诺倡议书》,以弘扬名优企业追求卓越质量的精神,鼓励引导激励广大企业借鉴名优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有效经验,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质取胜战略,推动全社会质量诚信建设;二是组织名优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大中型企业以及与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产品生产企业与当地质监部门签订“产品质量放心承诺书”,通过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引导企业追求卓越,引导公众安全消费,提高全民质量监督意识和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并在质量月期间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将《倡议书》和承诺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倡议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承诺活动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协助,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五)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一是以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结合“送法到企业”活动,采取两级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促其知法守法;二是以各区名优企业和新增试点企业为对象,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为主要内容,结合“送法到企业”活动,采取现场走访服务方式,面向企业高层管理者进行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科学管理,追求卓越绩效,走具有个性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六)开展质量诚信和“用户满意”活动。一是以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稳定、信誉好的企业为试点,开展质量信誉评价,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总结试点经验,探索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对质量信誉好的企业在名优推荐、先进表彰、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二是在生产和服务行业开展“用户满意”活动,发挥用户的监督评价优势,对企业进行满意度评价,促使企业自觉追求“用户满意”,营造全员参与质量管理、自觉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的浓厚氛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落实)。
(七)围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和特种设备等4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乳肉制品、塑窗、钢材等集中打假和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坚持打假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落实,经委、中小企业局、新闻媒体协助)。
(八)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深入全市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企业的原料来源、生产能力、环境条件及检验能力进行把关,对问题进行诊断,对症下药;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引导企业进行相关认证,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协助,各县(市)、区局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九)开展质量月活动总结及先进表彰活动。召开质量月总结暨先进表彰会,总结质量月活动经验,表彰在质量月活动中以及201x年质量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宣传部负责组织,由政府办负责会议筹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落实)。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1x年伊春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张金铸(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郑宪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汪志邦(市委宣传部副处级巡视员)
张  野(市经委副主任)
闫克敏(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
佟荣军(共青团伊春市委副书记)
李万志(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谢  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公室主任:谢  飞(兼)      
联系人:张文志、蒙展明      
联系电话:3964164
邮箱:ycsjzlk@126.com
六、活动要求
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能的原则,此次活动不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统一动员部署,所有活动安排以本《方案》为准。
1、认识要明确。要充分认识“质量月”活动对地方产品质量提高和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把活动落实于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常规性和有效性。
2、组织要有力。组织领导以政府为主,要成立以主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为“质量月”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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