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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生产和工作任务的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工种(岗位)以后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业务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并及时鉴定变更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满合格的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
第三条工资待遇
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或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标准工资为元各种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今后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乙方表现逐步提高乙方工资收入乙方的原工资等级和月标准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
第四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规定缴纳和办理乙方养老保险基金手续向乙方支付当地政府规定的卫生费、交通费、书报费等各种津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以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工特殊保护等法规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实行国家现行工时制度甲方应严格控制延长乙方的工作时间确需加班加点应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给予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给予年以内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甲方承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员工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医疗期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营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直到作出医疗终结伤愈后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员工因工死亡按国营企业规定由甲方负责支付死亡丧葬补助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五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负责制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有关生产标准或工作规范乙方保证严格执行
2.乙方对甲方生产(工作)有特殊贡献应给予乙方精神和物质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其他错误甲方应在坚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理甲方应在作出辞退或开除决定前天通知工会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甲、乙方解除合同条件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4)企业宣告解散、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2.乙方被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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