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爱学网公文文档中心领导讲话工矿企业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2-26 13:15:12   浏览次数:314  栏目:工矿企业
标签:领导讲话稿,领导发言稿, 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2xuewang.com
三是技术支撑脆弱。主要表现在,一些矿井生产系统特别是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不完善,瓦斯抽采系统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有的无备用电源;老旧杂设备多、装备差,安全设施配备不齐,性能低、运行不可靠;小煤矿巷柱式、树枝状等非正规壁式开采普遍,井巷和采场支护方式落后。另外,对煤矿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瓦斯突出机理及参数尚未完全把握和认识,还有诸多开采的重大技术难题需要研究和破解。
四是安全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煤矿安全监管从区县(市)到乡镇,在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着层层递减、逐级弱化的倾向,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缺乏煤矿安全专业尤其是采矿、机电、通风专业的监管人才,管地面的人偏多,管井下的人太少,监管人员煤矿安全专业素质不高。同时,一些区县、乡镇政府监管责任不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管,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深入井下检查少,监督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隐患失察。 
从我们自身来讲,在改变煤矿安全技术条件如矿井生产、通风系统布局,改进采煤方法等影响煤矿安全的重大问题方面的监察还不到位;在三项监察(重点、专项、定期监察)和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的转变上还存在问题;围绕降低安全事故特别是防止重特大事故方面的监察工作还有待加强;同时,执法行为和执法文书的制作尚不够规范,执法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加强。
总之,从重庆煤矿的开采条件、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来看,要实现重庆煤矿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各级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共同为之付出持续不断的艰苦努力。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任重道远。
四、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继续紧紧围绕国办[201x]79号文件精神和我局去年9月提出的“两坚持、七加强”工作思路及年初局工作会确定的“四个目标,十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六个意识”,转移“四个重心”,坚持“八个结合”,突出“八项工作”,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行政处罚力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督促煤矿企业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遏制煤矿事故频发、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下半年全市煤矿事故次数和死亡人数较上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力争实现全年煤矿安全控制目标。
增强“六个意识”,即:一是增强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把为煤炭企业服务,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增强执政兴国的发展意识,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安全发展观,把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三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按照国家局的三定方案调整局机关职能处室和局、监察分局(工作站)监察人员配置,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政执法;四是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维护改革、发展的安全稳定作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五是增强密切配合的协调意识,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煤炭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主动沟通情况;六是增强探索研究的创新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工作创新的关系,做到合法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开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各项工作。
转移“四个重心”,就是要把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上来,转移到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强化安全基础上来,转移到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上来,转移到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监察工作上来,坚持执法、指导、协调、服务四并重,推进“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基本格局的建立和落实。
坚持“八个结合”,就是要坚持“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与“三同时”审查、安全许可证颁发、安全程度评估、煤矿“一打两整顿”、瓦斯整治督导、事故查处、举报核查、安全培训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突出“八项工作”,即:一是突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口。二是突出重点,实施有计划的“三项”监察;三是突出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四是突出煤矿安全督导,推进“一打两整顿”和瓦斯集中整治;五是突出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做好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六是突出D类和“五类”停产整顿矿井及“四类”关闭矿井的监察,严防停产整顿矿井违法组织生产;七是突出煤矿安全培训,增强职工队伍素质;八是突出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突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口。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申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告》要求,现有煤矿企业及所有生产矿井(包括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矿井)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申办程序,在201x年7月13日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构提出办证申请。7月13日是申办许可证的最后期限。从现在开始到7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截止日期前,只剩不到15天的时间,我市尚有500多个煤矿没有到局颁证办公室提出申请,      还有1000多个煤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一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办公室和各监察分局(工作站)要主动深入区县(市)、深入煤矿协调解决许可证申办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帮助煤矿企业整改安全隐患,推进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目前还没有提出申请的,要督促煤矿企业加大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力度,督促其及早提出颁证申请。对已受理了办证申请的,颁证办公室和各监察分局(工作站)要按规定抓紧进行书面核实和现场核实。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工作和颁证工作,确保我市大部分煤矿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做到合法生产、规范生产。坚持“三不原则”,即坚持标准不降低、程序不简化、日期不延后的原则,把好安全准入关和许可证的颁证关,确保颁证质量。以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市煤矿“一打两整顿”和瓦斯集中整治,确保整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从201x年7月14日开始,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办证申请的、已提出申请但经审查确认不符合条件未被受理的和经审验不予颁证的三类煤矿,许可证颁证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告。要依法下达停产整顿的监察指令,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并抄送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所有被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经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复产验收合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并依法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以上三类煤矿,无视政府监管,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察指令,明停暗采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恢复生产的,一律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以颁证契机,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强制关闭。
第二,突出重点,实施有计划的“三项”监察。以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的10个区县(市)、50个乡镇、270个煤矿为重点,各监察分局(工作站)要结合辖区煤矿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季度、月度监察执法方案,落实监察责任,加大监察力度,确保每个高瓦斯矿井至少监察两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至少监察四次的全年矿井监察计划目标的实现。在强化重点监察的同时,要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工作。
一是开展煤矿技术装备安全标志专项监察。重点监察矿用通风机、提升运输设备、馈电开关和电煤钻等电气设备、放炮器、瓦检器等安全仪器仪表以及瓦斯监控系统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和失爆设备入井。对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和失爆设备入井的,要依法责令整改和做出行政处罚。此项工作,已以渝煤安监办字[201x] 188号文件做出了安排,局机关业务处室和各监察分局(工作站)要认真落实。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大全 | 管理资料 |学习教育试题课件下载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