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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7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2xuewang.com
严格执法 推动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全力以赴 确保煤矿安全目标得以控制
在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201x年 “七·一”表彰暨半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xxx
201x/07/01
同志们:
刚才,局党组赵书记对一年来党建工作特别是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一年来我局开展的党内创先争优和今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这次半年工作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今年来的煤矿安全监察主要工作,分析全市煤矿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下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执法能力的高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强化监察,严格执法,推动重庆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上半年全市煤矿安全基本情况;二是煤矿安全监察主要工作及主要特点;三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是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一、上半年全市煤矿安全基本情况
近几年,国家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相继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促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事故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今年以来,我们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会同各级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然而,在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煤电油运供求关系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运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安全生产条件,违背安全生产规律,突击生产,盲目生产,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煤矿事故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煤矿安全工作的效果不好,今年全市煤矿事故较前几年出现了较大幅度反弹,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至6月27日,全市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95起、死亡274人,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26.62%和49.73%。
从事故发生的区域来看,其特点是各地区煤矿安全工作发展不平衡,具体表现为“四零、一平、十下降、十八个上升”。
“四零”,即:全市33个产煤区县(市)只有丰都、忠县、江津、南岸4个产煤小区县(市)未发生煤矿死亡事故。
“一平”,就是1个县的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持平,即巫溪县。
“十下降”,就是10个区县(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即万盛区、长寿区、城口县、渝北区、合川县、云阳县、北碚区、大足县、璧山县、秀山县。
“十八个上升”,就是 18个区县(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增加,即奉节县、南川市、永川市、巫山县、开县、綦江县、彭水县、石柱县、梁平县、涪陵区、万州区、荣昌县、武隆县、垫江县、黔江区、铜梁县、双桥区、酉阳县。
从事故的级别来看,其特点是一般、重大、特大事故全面上升,重特大事故早发、多发,百分之九十为瓦斯事故。一般事故发生185起死亡198人,同比增加35起34人,分别上升23.3%和20.73%;重大事故发生7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75%和15.78%;特大事故发生3起死亡54人,去年同期无特大事故。
二、上半年煤矿安全监察的主要工作
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于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和全局工作会,对全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半年来,全局上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煤矿瓦斯治理七项措施、国办发明电[201x]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全国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淮南现场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瓦斯防治两个若干规定等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初本局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为契机,在完善安全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强化重点、专项、定期现场监察,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加大违法行为和事故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全市煤矿“一打两整顿”和瓦斯集中整治,改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并富有一定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围绕国办79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
一是从规范基础管理和安全执法行为入手,推进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序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我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就建立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完善联合执法等协调工作机制的原则、时间、方式、内容、范围、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于3月中旬出台了《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围绕国办[201x]79号文件精神,还制定了《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的意见》、《煤矿安全监察复查暂行规定》、《重庆市煤矿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若干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6个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配套办法。在加大已有制度执行力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行政执法季度例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新闻发布、安全控制指标考核奖惩、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等办法、规定。针对管理中的缺陷和漏洞,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费预算管理的健全完善工作。
二是完成了各监察办事处的更名挂牌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和中编办、国家局《关于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更名为监察分局的通知》的统一部署、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市和全市产煤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已经全部明确。重庆、綦江、万州3个办事处分别更名为渝中、渝南、渝东监察分局的党组织设立、领导班子任命、内设机构重新明确和挂牌工作,已于3月中旬全部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明确和办事处的更名是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大事,也标志着重庆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三是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实行了目标到位(单位、部门)指标到片(责任片区)任务到人的目标责任制。年初将全市年度煤矿安全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了各监察分局(工作站),签定了安全控制目标责任书。按照部门和单位责任制,制定了监察分局(工作站)及局机关各处室、各部门的业务考核办法。各分局(工作站)也结合实际,细化了考核指标,层层落实到了各科、各责任区域和每个监察人员。积极探索并实行了与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市属煤炭企业之间安全控制目标风险抵押金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压力沉底,推进了地方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三项”监察,开展煤矿安全督导。
一是突出10个重点区县(自治县、市)、50个重点乡镇、5个重点矿区,270个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发矿井进行了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为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有计划性、针对性,根据近几年重庆煤矿安全状况和矿井灾害程度,我局制定了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确定了监察的重点、内容、工作措施。在专项监察、定期监察中突出重点矿井的监察,在监察重点矿井中突出专项监察内容。为深刻吸取去年全国发生的两起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底集中对全市高瓦斯和突出矿井进行了一次为重点监察;今年4-6月份成立十个专项监察组,结合重庆市和我局煤矿瓦斯集中整治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了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其间又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的“雨季三防”工作开展了专项监察。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和“五一”期间,抽调10名监察人员参加了重庆市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强化了监察执法,确保了重大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安定,重大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煤矿未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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